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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20名派遣人员到织金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公告(11月16-18报名)

  为深入推进法治织金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附件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身体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甘于奉献;

      (二)年龄在18周岁(生于2003年10月30日以前)以上,30周岁(生于1991年10月30日以后)以下;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曾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七)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八)患有传染性、癫痫等不适应本岗位疾病的;

  (九)有纹身和明显刀疤的;

  (十)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一)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职解聘的;

  (十二)现属织金县公安局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十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四)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织金公安)、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 11月18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 织金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报名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视为本人亲自报名,代报人须持有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并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3、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者缺考的,概不退费)。报名费由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收。

  4.报名所需资料:

  (1)《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份,《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3),除签名(加按手印)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

  (2)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当地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格式:JPG;照片像素:130*170;照片大小30KB);

  (6)委托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加分相关证明;

  (8)报考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由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安排。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消减计划招聘人数。但岗位报名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将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织金公安)、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发布。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若身份证不慎遗漏或者丢失及其他客观原因未带的可出示驾照、电子身份证相关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领取时间为2021年 11月 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织金公安)、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公司)上公布。未完成笔试科目、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加分

  笔试结束后,有以下几类情况报考者可在总成绩中加分3—10分;

  1、一般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再加5分;

  2、获得县级治安积极分子称号或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加5分,市级的加8分,省级的10分;

  3、大中专毕业警校生加5分,警校生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嘉奖以上表彰的再加3分,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再加5分;

  4、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加10分;

  有以上材料的请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七、面试

  1.面试由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织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数,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织金公安)、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公司)。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将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织金公安)、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公司)发布。

  八、体能测试

  (一)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1、男子组 项目标准 4×10米往返跑≤13.1秒,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考生有1次达标的,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试要求不超过三次;;2、女子组 项目标准  4×10米往返跑≤14.1秒,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考生有1次达标的,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800米跑≤4分20秒,单次确定成绩;纵跳摸高≥230厘米。(具体标准见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

  (二)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九、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10%+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文件)),体检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坚定一律不予以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政审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

  (二)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政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彻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的,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派遣人员,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织金公安)、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公司)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合格的人员,由织金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工作岗位。

  十三、试用

  对公示后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

  十四、聘用

  被派遣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派遣资格。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其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十五、相关待遇

  工资等待遇参照织金县公安局在岗勤务辅警工资待遇2450元/月(其中含个人应缴养老保险部分)执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失业、养老、大额医疗、工伤、医疗)。

     十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8709061、0857-8708928       

  监督电话:  0857-8709158     

  (二)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织金县公安局。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就业扶贫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网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派遣工作未尽事宜,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序号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性别 其他条件 备注
1 文职 01 2 大专以上学历 不限 30周岁以下 不限

1、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3、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 


 
2 警务辅助 02 18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不限 30周岁以下

1、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2、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

3、身高在1.68米以上


 

               附件2 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3 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2).docx(点击下载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点击下载

   

  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13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zhijin.gov.cn/zwgk/xxgkml/zdlygkxx/jycy/202111/t20211113_71660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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